(四)培育骨干企业。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的,深入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和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协作配套的骨干企业。
1.推进兼并重组和大企业集团建设。分行业筛选5-6家带动能力和竞争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其以资产、资源、品牌为纽带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培育组建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金融机构开办并购贷款业务,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审贷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支持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加强与跨国公司在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延伸、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支持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对从事境外现代服务业及资源开发、生产研发类项目给予补贴;对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业、林业、农业等紧缺战略资源合作开发进行扶持。支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向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倾斜,适用于化工产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向临港产业区倾斜。
2.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扎实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信用评价、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分行业筛选30家竞争力、带动力较强的中型企业和70家发展潜力较大、科技层次较高的小企业,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其尽快做大做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比重,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用好市县中小企业互助资金,积极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制定出台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设立专项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奖励。探索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新型建管模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孵化质量。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把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作为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1.积极利用展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市政府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的津洽会、国际石油展、哈洽会、西洽会、西博会等大型展销会的摊位费,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参照《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强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09〕32号)执行。
2.鼓励销售和使用地产品。将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产品及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重点扶持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选用本地产品。鼓励市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支持同行业企业建立购销联盟,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采购商参与到联盟企业购销网络中,提升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