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加快吉盛汽车、东方曼汽车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内轻卡、SUV整车制造生产基地。专用车向专用功能强、技术含量高、多品种、小批量、重型化方向发展。拉长汽车配件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发动机、制动系统零部件、行驶系统总成及零部件、精密配件等四大类汽车总成零部件产品,引进汽车制动材料、车桥、汽车内饰等配件企业,形成零部件制造基地。围绕汽车生产企业配套和产品的再制造和可循环使用,建立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和代谢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有规模、有技术的零部件协作生产企业,构建汽车产业群。力争到2013年,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专用车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400辆。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围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能源转化利用核心设备研发。积极发展以恩德公司风力发电叶片为代表的风能装备制造产业,以泰克拓普多晶硅、LED封装和光伏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太阳能利用和装备制造产业,以山东海利丰地源热泵为代表的地能装备制造产业,以胜动集团燃气发电机为代表的再生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同时,依托“清洁技术与再生能源国际示范城市”建设,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打造黄河三角洲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力争2009-2013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资金扶持。
1.制定石化、纺织、轮胎、石油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六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2.设立市工业调整振兴专项资金,支持引导重点产业整合、重大技改项目建设、产品升级、创新能力建设和企业重组等。具体由市经贸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各县区政府、市属经济开发区要视财力情况尽快建立工业调整振兴专项资金。
3.建立重点产业“四个一”推进机制。对石化、石油装备、轮胎、新能源四个产业实行一个产业、一个协会、一个融资平台、一个展销平台。
(二)加快推进企业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税、贴息等政策措施,大幅度提高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力争今后5年工业投入每年增长20%以上,其中技改投入占50%以上。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鼓励相同产品企业整合相关生产要素新上项目,突出专业招商和产业招商,大力引进“高、精、尖”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注重引进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发展实力和整体水平。
2.建立大项目服务直通车制度。实行重大项目集中代理审批制、市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定期通报考核奖惩制,一个项目一个班子,落实一名市级领导和一个责任部门,实行集中帮扶,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深化政银企合作,定期组织举办银企合作对接洽谈会。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扶持项目做好信贷指导工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募集项目建设资金,并按照《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08〕16号)规定进行奖励。积极推动和帮助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对市内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一方评级、多方认可”,各金融机构要将参考外部评级结果纳入信贷决策流程,为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