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宿发〔2009〕16号 2009年9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区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提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城乡经济社会更加快速协调发展,助推宿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统筹兼顾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方向
1.坚持城乡建设发展的协同推进。全面提升规划理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集中力量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与发展,巩固提升县城集聚带动能力,有计划地培育区域性重点中心镇,全面启动并加快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加快形成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分区合理的城乡一体化框架。到2012年,全市城市化率达到42%,三次产业比例达到16:48:36。
2.追求富民强镇(村)的有机统一。不断拓展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着力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乡(镇)域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不断提高乡镇财政收入和村居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增强对农民的反哺带动能力。到2012年,全市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万元和1万元以上,村居集体经济收入、乡镇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
3.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步提升。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不断深化社会事业改革,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发展,努力增加城乡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资源总量,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质量和水平,一方面切实满足不断增加的进城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事业的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让广大农民在改革发展中享受到更多实惠。
4.注重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紧密结合。千方百计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整合用好各类项目资金。切实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城镇和乡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推动城乡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交流和组合,促进城乡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为服务对象,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