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

  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加快建设洪泽湖、骆马湖湿地保护区,保护大运河、古黄河等重要湿地。加强对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管理力度,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形成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管理科学、效益良好的生态系统。
  五、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全面普及生态知识。大力弘扬“生态为归宿,创业求变迁”的城市精神,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的理念。广泛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形势教育和生态环境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利用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意识。
  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开发、利用和保护地方传统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生态公园、乡镇文化站等为载体,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生态宣传、生态培训、生态科研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化。
  开展绿色创建。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饭店”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公众的生态意识。实施绿色采购政策,将节能环保汽车、绿色家电等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购买。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树立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生态文明素质,有序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六、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生态宿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将生态宿迁建设任务纳入各级政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努力形成市县(区)分级负责、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宿迁建设机制。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各类资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坚持把生态建设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之一,设立生态宿迁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支持。整合生态环境建设资金,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
  加快推进生态市创建。大力实施《宿迁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三步走”的建设规划,深入开展生态市创建活动,到2017年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清新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科学发展的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逐步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