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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宿迁建设的意见

  实施“碧水”工程。加快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2年,全市污水处理规模达32万吨/日,每年削减COD排放量1万吨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全市1/3以上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所有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要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力实施中心城市水系沟通工程,实现湖水进城、水质提升。加快运河沿岸企业搬迁步伐,确保年内完成搬迁任务。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制度,加强对重点河流、重点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确保国家控制断面和省、市界断面水质达标。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水质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确保饮水安全。
  实施“宁静”工程。优化声功能区划的空间布局,建立噪声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及生产工艺。扩大城区机动车禁鸣范围,加快改造、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强交通干线两侧居住区、文教区等敏感区周围的绿化建设。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治理建筑施工噪声。强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到2012年,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
  实施“绿地”工程。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每年植树3-5棵,加快建设绿色庄台、绿色通道,完善农田林网和河湖防护林网,实现非耕地绿化全覆盖。到2012年,全市成片林达260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达132万亩,杨树总株数达1亿株,活立木蓄积量达1100万立方米。积极推广林菌、林禽、林畜等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地立体式复合经营。深入开展广场绿化、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城市公益林、党员先锋绿化林、团员模范林和公务员林等,确保把中心城市22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精品工程、5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景观工程、2108平方公里范围内建成绿化生态工程,进一步彰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品牌优势。
  实施“靓城”工程。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立和完善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到201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严格执行“禁塑令”,切实控制“白色污染”。加强城市生态景观建设,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六清六建”和“三清三改”工程,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区)处理”运作模式,实现农村环境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新建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康居示范村要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要加快推进镇区污水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到2012年确保有10%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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