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当前正值国庆安保决战阶段,各地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狠抓落实,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重点抓好国庆消防安保,社会化消防宣传以及各类消防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五大类”场所的安全监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建国60周年国庆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安定。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国庆消防安保百日攻坚行动作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吸取教训、全力以赴、抓紧排查、攻坚克难。加大对“五大类”场所及其周边单位火灾隐患的打击力度,做到人员不散、工作不断、措施不乱,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努力推动我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五大类”场所及其周边单位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六个一律”:即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一律强制执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整改的,一律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从重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行政拘留5日;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够成犯罪的,一律行政拘留15日。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消防工作,宣传先行。各地在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的消防宣传主渠道作用,经常性地在各类媒体上播出、刊登消防宣传节目和栏目,并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和通报本地区火灾情况和消防安全形势,提醒群众做好火灾防范。要以学校、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应急疏散演习,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应急逃生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被暗访单位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制定专门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9月30日前将所有暗访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完毕的应采取强制措施。各地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市防火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6509705,传真:86509909,E-mail:zjwz1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