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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绿色青岛的决定

  6、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兴林富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造林绿化;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城乡绿化一体化;
  --坚持严格保护耕地,正确处理好新增林地与保护基本农田的关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
  7、实施10大绿化工程建设
  --绿廊工程。对全市辖区内的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干道两侧进行绿化和综合治理,新建、完善高标准通道林带1000公里,构建起进出青岛的生态绿色长廊。
  --绿网工程。对主要道路两侧的农田进行路、田、林综合治理,新建、完善农田林网100万亩,构建起林茂粮丰的农田防护网络。
  --绿山工程。绿化荒山10万亩,实现消灭荒山的目标。重点搞好城市周边及主要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绿化和70个废弃采石坑、采矿区生态修复,营造山顶生态林、山腰景观林、山下及周边经济林的立体森林景观。对现有森林资源进行林相改造,封山育林100万亩,中幼林抚育80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60万亩,提高森林景观效果和林地生产力。
  --绿屏工程。沿青岛710公里大陆海岸线特别是环胶州湾一线新建、完善沿海基干林带66万亩。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沿大沽河等主要河流两侧,建设每侧不低于50米的防护林带,普通河流每侧不低于30米,大、中、小型水库周围分别不低于500米、200米、30米。营造以沿海基干林带为线、水系保护林带为网的绿色生态屏障。
  --绿城工程。绿化和整治改造城市特色道路、街旁绿地等,实现乔灌木、花草树的有机结合。新建、完善城市公共绿地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100万平方米以上,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以下简称五市三区)200万平方米以上。17个重点小城镇驻地至少建设一处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建成环境优美、生态优良、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城区。
  --绿村(社区)工程。加快推进新农村“五化”建设,绿化美化村庄(社区)道路、庭院及房前屋后。有条件的村庄(社区)要建设围村林和面积10亩以上的公共绿地。绿化和整治改造城市居民小区、庭院,每年绿化改造居民小区100个,新建小区绿地率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营造春季有花、夏季有荫、秋季有果、冬季有绿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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