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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本市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继续加强商务系统的执法力量,完善屠宰管理机构并扩充执法队伍。加强对屠宰管理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由程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任副组长,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为成员的本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负责本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商务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方案;市农委、市农业局负责做好生猪饲养、屠宰环节的防疫、检疫工作,提高本市郊区生猪饲养的规模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并做好各指定进京道口生猪及肉品运输车辆的消毒、检疫监督工作;市工商局负责肉品市场监管,并做好试点市场选择、确定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餐饮企业猪肉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本市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配套资金;市监察局负责对“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落实配套政策,明确资金支持方向。
  加大市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到2010年8月,总配套资金达到8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屠宰行业监管工作平台、关闭不达标和不符合规划屠宰厂、试点企业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以及建立网络监管系统、定点屠宰企业冷链仓储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以及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定点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升级改造等项目。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向商务部申请配套扶持资金。
  (三)健全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完成试点工作。
  1.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
  2.建立督导制度。由各成员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市级督导组,对区县和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早发现项目进展中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
  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项目进展和专项督查情况,定期通报全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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