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1.严格控制屠宰企业数量,加强升级改造。将全市定点屠宰企业数量控制在14家,并对所有屠宰企业进行升级改造,使之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标准。
2.进一步提升工艺、设备的现代化水平。完善屠宰企业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重点支持企业低温仓储、冷链配送等物流设备设施建设;推动企业进行污水处理等设备的标准化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3.强化屠宰行业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部屠宰企业都要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系列、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到2010年底前,屠宰企业全部通过HACCP认证。
4.推进产业链延伸,扩大试点企业品牌肉品市场占有率。针对边远山区以及民俗旅游度假村,开展山区生鲜猪肉配送试点工作,引导并支持企业探索多种模式将冷链物流配送向山区延伸;支持试点企业以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建设生猪养殖基地,推广“公司+基地”生产模式,扩大通过自养、控股或参股、合同3种方式确定的规模化养殖场生猪货源规模,力争用1年时间达到试点企业屠宰量的90%;支持试点企业在本市建立品牌连锁销售网络,鼓励开拓外埠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二)建设屠宰监管工作平台,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市、区县两级监管工作平台,安装远程监控及数据存储接收设备,实现信息化管理。
1.实现屠宰过程全程监控。运用现代化信息和网络技术,对进厂验收、待宰、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和肉品出厂等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管。
2.加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建设。淘汰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落后设备设施,鼓励企业对处理后物质进行回收再利用,达到节能减排,降低成本的目的。在无害化处理操作间安装摄像装置,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传输技术实现远程在线即时监控,提高监控水平。
3.推进生鲜肉品追溯体系建设。在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已经建立的肉品追溯系统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市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屠宰、批发、零售等环节安装数据终端和系统软件,以肉品质量信息卡为载体,实现相关信息在各环节间的电子化传递,并逐步实现与养殖环节信息的对接。选择本市2家屠宰企业、2家批发企业以及100家零售企业进行试点,探索实现从零售到养殖的全过程追溯。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