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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本市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本市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商务委《关于本市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本市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商务委 二〇〇九年九月)

  为加强本市生猪屠宰(以下简称屠宰)行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猪肉产品(以下简称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消费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及《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273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本市屠宰行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建立肉品安全产业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落实一个规划:落实《北京市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及《北京市整合生猪屠宰资源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的实施意见》(京商调字〔2006〕3号)要求,控制定点屠宰企业总量,完成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
  建立一套规范:建立屠宰企业从养殖、屠宰、配送,直至市场准入的一整套规范,明确、细化生猪养殖规范、屠宰企业资质条件和屠宰生产规范、肉品物流配送要求和市场准入条件等,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建设一个平台:建设屠宰行业监管工作平台,将肉品追溯、屠宰过程监控、信息采集、监督执法、在线培训、投诉举报、资格审查等内容全部纳入工作平台,利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市、区县两级网络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培育一批企业: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不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若干家管理水平高,技术设备先进,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的全国屠宰行业领先企业。净化一方市场:实现本市定点屠宰企业预冷鲜猪肉上市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试点企业肉品市场占有率达到80%以上,试点企业冷链物流配送比例达到100%,试点企业肉品可追溯率达到100%,将首都肉品市场建成全国最安全的肉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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