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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主城港区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主城港区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100号)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重庆主城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主城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49.70h㎡,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1.40h㎡,其中:土坎梯田梯土8.53h㎡、林草地12.87h㎡。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其防治范围面积为55.76h㎡,其中:项目建设区49.70h㎡,直接影响区6.06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陆域防治区和水域防治区2个一级防治区,其中陆域防治区又分为堆场防治区、综合管理服务防治区和预留用地防治区3个二级防治区;水域防治区又分为多用途泊位防治区和滚装泊位防治区2个二级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原则同意各分区方案。其主要水土保持措施为:

  (一)陆域防治区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到来之前做好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土石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沿途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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