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
2.助理政工师条件
(1)比较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2)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3)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工作实绩;
(4)高中(中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七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十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3.政工师条件
(1)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2)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3)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4)大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四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七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四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五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
4.高级政工师条件
(1)比较系统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等,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或专著;
(4)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5)获得博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二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学历,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0年以上。大专学历申报高级政工师,须担任政工师专业职务7年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0年以上,同时要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专业答辩。
5.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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