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渝水执法〔2009〕6号)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农机)局:
今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09〕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以
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水利行业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公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
二、各区县要本着突出主题、讲求实效、隆重简朴的原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舆论工具,采取座谈研讨会、街头法律咨询等各种形式,做好《
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的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