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设管理处。组织协调公路、港口、航道工程项目建设,负责限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和限上项目的审查、报批;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交通运输工程项目的监理、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环境保护和施工企业、人员资质工作,维护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
(七)安全处。负责全省性综合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核事故应急运输计划的编制和演习;指导机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有关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组织或参与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行业维稳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标准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管理交通运输科技情报、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节能减排、设备管理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职业教育院校。
(九)人事处。负责管理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按权限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厅管干部;负责全省交通队伍建设、岗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国际和港澳台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管理省级交通社团。
(十)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和厅管(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浙江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正处级)
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是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省交通战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省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通信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指导督促交通战备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专业训练和战备演练;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五、人员编制
省交通运输厅行政编制71名(含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编制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9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