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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及实施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选题的审批、管理;组织协调古籍整理出版。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八)负责制定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新闻出版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督促协调局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拟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参与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审核;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承担机关法制工作。
  (二)出版管理处(挂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处牌子)。拟订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的设立、选题计划、内部资料出版等事项的审核审批;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对网络出版内容进行监管;负责对书号、版号及出版物的管理;承担对从事图书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图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三)新闻报刊处。拟订省内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报纸(报社)、期刊(刊社)和记者站设立等事项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报刊社出版活动和有关新闻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管;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进行审读与舆情分析;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报刊社、记者站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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