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9〕16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是主管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划入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管理的职责。
2.增加广播电视记者证管理的职责。
3.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二)划出和取消的职责。
1.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2.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新闻出版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资格管理的职责。
2.加强网络和数字出版监管的职责。
3.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建设。
(三)负责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实施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