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力量,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卫监所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要有高水平的监督人员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同时,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取证工具、通讯及交通工具,保障其工作经费,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要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
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劳动者维护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结合实际加强监督管理
要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重点针对制鞋、制革、不锈钢、花纸、电池、陶瓷、矿山等重点工作,存在职业病隐患较多的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重金属、噪音、放射场所,加强监督监测;对防护设施改造、健康监护落实、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健康档案建立、职业场所的警示标志、职业危害的告知防护知识的宣传进行管理,从而有效地防护职业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六、抓住重点案例,解决职业病投诉
对在检查中发现违反《
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查处,要对劳动者的职业病投诉认真组织进行调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附1:
潮州市用人单位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内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为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施职业病防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