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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根据整顿工作实际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督查和考核,保证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按省、市规定的序时进度及时完成,确保明年底前实现各项整顿目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食品安全各执法环节的衔接,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监督抽查,加强协调、沟通和配合,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努力形成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合力。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前,各有关部门仍按卫生部等七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2号)要求履行职能,认真抓好整顿工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的职能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搞好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工作脱节或多头重复执法的现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三贴近”的原则,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和学校、工厂、机关单位的作用,引导相关食品行业中介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饮食营养知识。积极推行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健康教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益片播放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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