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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


  (5)深入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奶制品销售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6)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特别是有毒有害添加物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监管机制。

  (7)继续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大监测力度。

  (8)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

  2.进度安排:

  (1)2009年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09年底前完成食品进货查验和购销台账制度工作,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积极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

  (3)2009年上半年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监管机制。

  (4)2010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 “八项制度”(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

  (六)餐饮消费环节。

  1.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

  (2)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

  (3)坚决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开展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查。

  (5)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深入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2.进度安排

  (1)2009年10月,各地制定整顿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启动专项整顿工作。

  (2)2009年11-12月,各地根据本地区餐饮服务消费环节的具体情况,制定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并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

  (3)2010年2月底前,全市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票证查验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2010年10月底前,全市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8%以上,完成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食用油、畜禽和肉及其制品、盒饭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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