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顿任务和进度安排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切实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
1.主要任务
(1)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2)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生产环节,严格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原料的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管理,完善和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备案制度;在经营环节,重点监督检查食品添加剂批发市场、农村或城乡结合部,重点检查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非食品添加剂冒充食品添加剂情况,核实食品添加剂来源;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查处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索票制度,切实强化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管理。
2.进度安排:
(1)2009年,制定食品添加剂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添加剂类别,启动专项整顿。
(2)2010年上半年完成重点食品添加剂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完成食品添加剂在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清查。
(3)2010年上半年,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4)2010年年底前,完善治本措施,初步建立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机制。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
1.主要任务
(1)深化奶站清理整顿。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制度,实施《
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检查,完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2)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在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