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任务的通知
(潮府办〔2009〕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27号)的要求:凡是2009年6月30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长期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均应在今年底前纳入职工医疗保险。为加快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区(详见附件),请各县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参保任务的完成。
附件: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任务表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任务表
单位 |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已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人) | 新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任务数(人) |
潮安县 | 0 | 7800 |
饶平县 | 6457 | 2800 |
湘桥区 | 0 | 11000 |
枫溪区 | 0 | 4400 |
合 计 | 6457 | 2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