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通知
(浙安监管培函〔2009〕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增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9年省直单位抽调市、县(市、区)委管理的在职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计划的通知》(浙组通〔2009〕16号)精神,经研究,定于11月2日在杭州举办一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研讨班的对象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二、 研讨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与事故调查处理;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与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应对策略等。
三、 研讨班时间、地点
时间:11月2日-4日,11月2日下午报到;
地点: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电话:0571-88066888总机转。
四、 其他事项
(一)参加研讨班人员回执,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我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常新丽,电话:0571-87058267,传真:0571-87053653。
(二)请参加研讨班的学员准备一个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或案例,供学习时交流、研讨。
(三)研讨班费用由我局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参加研讨班人员回执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参加研讨班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单位
| 住会情况(√、×)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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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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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 (不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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