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构建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村信息资源
  1.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依托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联合相关部门的信息中心,建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电子商务、农村电子政务、农村社会服务,承担农村信息服务搜索引擎功能,为信息服务企业提供统一的营销平台。鼓励软件供应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和信息服务商参与平台建设。
  2.开发专业化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
  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以企业为主体,针对农村需求,打造面向农民、涉农企业、基层政府的方便实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以短信、语音、WAP网站、彩信或彩e、互联网等技术,组织开发专业化的农村信息服务。重点开发农民工就业平台,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服务;开发特色农业平台,为特色农业建设服务;开发社会保障平台,为农民提供养老、医疗、维权等服务;开发远程教育平台,为农村学生和农民提供教育服务;开发文化娱乐平台,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开发政务/企务信息发布平台,满足政府机构和涉农企业的信息传递需求。
  3.整合农村信息资源
  加强相关部门沟通与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优化信息采集手段,广泛搜集涉农信息资源。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对农村信息资源进行深度开发,提升信息价值。
  (三)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建设
  1.全方位培育农村信息服务市场的消费群体
  加强对农村信息服务产品的使用示范和消费宣传,提升农村信息服务产品质量,健全市场交易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农民信息消费意愿。制定合理的资费政策,实行消费补贴,简化服务流程,提高终端易用性,培训农民信息技能,增强农民信息消费能力。培育消费先导,带动大众消费,形成规模化的消费群体。
  2.提高农村网络终端设备普及率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与设备厂商共同开发适应农村特点的实用终端,加大对农村市场的终端投放力度、降低终端价格;积极推动“手机下乡”活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对农民购买手机终端实施政府13%的购机补贴,支持基础电信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补贴,如话费补贴、数据业务补贴,预存话费送手机、承诺话费送手机等,要以农村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发和推广新业务新应用,为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享受信息技术和服务提供便利。
  3.研究制定向农村倾斜的电信业务和资费政策
  加大农村合理资费标准的研究力度,推动多家电信企业在农村地区形成有效竞争,解决部分地区农村资费高于城市的现状。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村的资费模式,研究制定向农村倾斜的业务和资费政策,鼓励企业实施优惠的销售策略,进一步降低农村资费水平给农民实惠,让农民用得起用得好电话和互联网,为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的发展打好坚实物质基础。同时加大服务监管力度,切实纠正企业在业务、资费、服务等方面侵害农村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进行电信资费管理方式改革,积极稳妥推动资费热点问题的合理解决,“保证农民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4.鼓励提供农村信息服务产品的增值服务企业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延伸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