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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十四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第二十四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安监管培函〔2009〕157号)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浙安监管培〔2007〕52号)和2009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安排,研究决定,11月26日在杭州举办第二十四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有关教学安排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或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200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11月26日下午报到;培训时间7天。
  四、培训地点
  杭州华辰银座大酒店(杭州新塘路342号,汽车东站东侧)。行车路线:城站火车站乘公交518路车、汽车西站乘公交502路车、汽车南站乘公交20路车、汽车北站乘公交516路车到汽车东站下车即是。酒店联系人:严燕仙,电话:0571-86963868,86478888转;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联系人:来亦子,电话:0571-88068048。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安全监管局汇总所辖区内需参训人员名单,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3),于11月20日前上报省安全监管局人事培训处。传真:0571-87053653。
  2.培训费按省物价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培训班收费标准审批通知》(浙价费培批〔2005〕7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收取52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可点击“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址:zjsafety.gov.cn,进入人事培训处栏目”下载通知及表格,请参训人员按要求随带填写好的“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系由市、县级安全监管局人员填写)或“依法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系由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或大队人员填写),市或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前往报到。
  4.参训人员需随带彩色免冠相片(小二寸,白色背景,尺寸为:32 mm×42mm)3张及身份证、学历复印件用于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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