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组织落实各项具体防治工作。按照规定上报各种工作报表,及时搜集、总结上报信息和典型事例,开展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的自查等日常工作。
县疾控中心为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重庆市示范区办公室和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经费保障
示范区工作经费来源于国家、市级配套、县财政配套三个方面,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专帐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预算方案进行使用。
四、实施内容
(一)监测与检测
1.建立筛查实验室
(1)2010年底前在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分别建立能开展艾滋病、丙肝和梅毒检测的实验室;
(2)按国家检测方案要求开展艾滋病、丙肝和梅毒检测工作;
(3)根据市级安排,对三个筛查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
2.高危人群规模估计、疫情预测与评估
由县疾控中心在2009年10月开展高危人群规模估计、艾滋病疫情预测和评估工作。
(1)收集以往监测、检测资料和数据信息。
(2)确定本地主要高危人群。
(3)制定并实施高危人群规模估计及艾滋病疫情预测和评估方案。
3.建立自愿咨询检测门诊
(1)2010年前在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美沙酮门诊建立三个规范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
(2)按国家规范提供艾滋病、梅毒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3)自愿咨询室负责对发现的阳性者进行告知并提供转诊服务。
(4)根据市级安排,对三个自愿咨询室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相应的知识、工作制度和工作原则,提高咨询能力。
4.开展主动检测咨询
(1)在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县结防所院开展艾滋病、梅毒主动检测与咨询服务。
(2)按国家规范提供艾滋病、梅毒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3)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对看守所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与咨询,检测率达100%。
(4)在县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梅毒检测与咨询,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