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秀山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做好学校、社区、乡镇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铁路、交通、旅游、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和完善针对人员密集流动情况的疫情防控措施。要针对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安排,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在学校疫情防控中,要科学合理地采取防控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四、落实措施,抓住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环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抓住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切实做到“四早”。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工作,主动询问病人流行病史,及时处置可疑疫情。各类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晨检制度和生病学生追踪制度,及早发现疫情。二是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做到早报告。学校、社区、乡镇、医疗机构等责任单位要在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控和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处置,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由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三是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要求,及时对确诊病例和流感样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对发生疫情的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四是完善医疗救治工作,做到早治疗。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卫生部有关要求,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认真制订救治方案,做好医疗救治设备、物资、药品、人员和技术准备,落实分级分类救治原则,严格控制医院感染,重点防止出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科学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广泛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宣传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认识到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群众科学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关疫情信息由县卫生局负责提供,要统一全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发布口径。信息发布要注意把握疫情报道的分寸和尺度,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向群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避免造成紧张情绪和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