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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9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快速蔓延,病毒传播力大于季节性流感。我国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据专家预测,今年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在北半球发生第二波疫情流行将不可避免,危害性更大。随着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全县甲型H1N1流感聚集疫情和普通流感的多点、多范围暴发的可能性加大,加之建国60周年大型活动较多,我县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9月下旬,我县首次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4例,县政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立即启动《秀山县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权,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二、科学研判,及时调整和完善疫情防控策略

  全县各级卫生部门、疾控机构要加强对疫情形势的研判,密切关注县内外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和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和完善前段时期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减少疫情危害上,逐步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和聚集性暴发,杜绝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期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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