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贯彻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清府[2009]73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贯彻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意见》,经2009年8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二OO九年九月二十日
清远市贯彻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以及省政府《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19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是我市实施“绿色经济强市、岭南宜居名城、华南休闲之都”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以旅游惠民生,调动全社会参加旅游休闲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市民从纯“参观式”、“购物式”的普通旅游,过渡到追求“精神满足”的“体验生活”式的旅游,使旅游真正成为人们普遍的消费行为。
二、参与主体
参与国民休闲计划的主体是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以及办理了我市暂住证或居住证的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鼓励根据个人意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将带薪年休假分段灵活安排,与法定节假日相连接。
(二)在市中心区和各县(市)中心城镇建设多个文化主题公园和湿地公园,为居民提供休闲环境。依照“市肺”工程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笔架山麓自然生态森林度假区;建设凤城湖(北江)、大燕湖(大燕河)、笔架河、滨江河及飞来湖,形成“三江三湖”城市中央湖城景观品牌休闲休憩区;北江旅游带综合性高端休闲旅游度假区、清西旅游大道康体养生综合景区、英佛湖光山色观光休闲度假带、连阳民族风情和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带;京珠高速、清连高速、广乐高速(清远段)自驾车旅游走廊、京广铁路、武广快线(清远段)观光旅游走廊,形成休闲产业多功能集聚区,使清远真正成为具有休闲意境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