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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9〕137号 2009年9月29日)


市直有关部门、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建设局制定的《吴忠市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吴忠市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市区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实现农村住房信息计算机动态管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吴忠市区农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开展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是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住房抗震安全工作的基础保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关注民生、实施农村住房抗震安全工程的重要内容。必将对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通过对吴忠市区农村住房进行普查和鉴定,全面掌握市区农村住房数量、居住人口、建造年代、场地分布、结构类型和危险等级等基本情况,通过普查鉴定将市区农村住房划分为A级:完好;B级:基本完好;C级:局部危房;D级:整体危房等四种类型,实现分类管理。

  (二)建立农村住房基础数据库和自治区、市、乡三级农村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市区农村住房数据统一、信息共建、资源共享。

  (三)为制定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加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实施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加固工程提供依据,不断提高我区农村住房抗御地震和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普查的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普查范围

  吴忠市区境内2009年10月1日以前建成使用的农村常住户各种结构类型的居住建筑(不包括非居住使用的生产性用房)。

  (二)普查内容

  1、农村农户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常住人口数、住房类型、住房面积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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