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在旅游、文化、商贸、卫生、通信、金融、交通运输、新兴服务业和现代物流等社会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的服务标准化工作。积极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作用,争创服务业品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或巩固。
(五)加强安全标准化,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煤矿安全、非金属矿山安全、电网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建立和完善以标准保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在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领域,做好标准的研究制定,大力推广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和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同时,将标准化工作向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涉及自然灾害防治、消防、疾病控制、环境保护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救援的技术标准体系,有效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省标准化综合试点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市政府对省标准化综合试点市创建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地方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标准化工作成绩显著的,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二)加强政策引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研究出台当地的奖励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创建标准化试点市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国家、地方标准制(修)订、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和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科技部门要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纳入科技成果鉴定和科学技术奖评定范围。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我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和项目。
(三)加强队伍建设
要构建以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有关大专院校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在校教育,开设标准化课程,条件具备的可设立标准化专业。逐步建立我市标准化专家人才库,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更多的国际标准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