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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3.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要坚持宏观经济运行质量与微观产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作用相结合的原则、质量管理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事前源头治理与事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全球化先进管理与本土实际相融合的原则。

  4.主要目标。到2012年,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3%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居全省前列;相关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达到9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开工房建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5%以上;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商贸、交通、通信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生态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产业、企业整体素质基本适应国际竞争需要,重点领域的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重点任务

  5.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主导地位,把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落实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快制定我市质量发展纲要,明确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大力开展质量兴市(县)、质量兴业活动,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质量研究机构,加强宏观质量理论和应用研究。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

  6.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对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保证质量安全、提高质量水平作为首要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出厂产品批批合格,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兴企、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产品结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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