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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吴承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
  黄淑玲(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李兆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长)
  戴金增(市卫生局处长)
  孟宪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张东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戴述贤(市总工会副部长)
  二、办公室
  主 任:
  李兆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长)
  副主任:
  戴金增(市卫生局处长)
  孟宪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张东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戴述贤(市总工会副部长)
  成 员:
  邢建军(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况 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杨顺来(市职业病防治院副院长)
  周学武(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
  任广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长)
  尹 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孙 玺(市总工会主任科员)

  附 件3 生产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自查复查表


单位名称 建厂时间 
单位注册地址 邮证编码 
单位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企业人数 接触尘毒人数  行业分类 
粉尘和高毒物品名称 
序号自查项目自查结果复查结果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对患有职业禁忌症人员的调离及对职业病病人妥善处理情况   
152002年以来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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