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三湘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学习和读书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建设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实施文化强省战略,加快推进富民强省,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11月在全省开展“三湘读书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三湘读书月”活动主旨是“倡导全民阅读,共建文明湖南”。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年度阅读动态,按照读书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要求,每年确定一个年度主题。
二、活动时间
“三湘读书月”活动于每年11月份举行。各级各部门已举办的其他各类读书活动统一纳入“三湘读书月”活动中,具体举办和启动时间,可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
三、组织机构
(一)省“三湘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张春贤、周强
组长:路建平、郭开朗
副组长:钟万民、姜儒振、魏委、朱建纲
成员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农村工作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文化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委讲师团、湖南日报社、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二)省“三湘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策划、组织、协调、指导“三湘读书月”活动。
主任:朱建纲(兼)
副主任:宋军
(三)“三湘读书月”活动协办单位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三湘读书月”活动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成立读书月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地办公室设在本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三湘读书月”活动的策划、协调、组织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