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确认省重点支持优势建筑业企业的通知
(冀建市〔2009〕55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7年9月,经各市推荐,原省建设厅原则确定了30家省重点支持的优势建筑业企业名单。经过两年的发展,通过考核,发现部分企业产值、增加值、利税、劳动生产率等有关指标及增长态势,已不符合优势企业所应具备的总体要求。应有关市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原30家优势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本次调整原则上要求每个设区市和4个驻外建筑队伍管理处,各推荐申报2家企业。推荐企业既可以是总承包企业,也可以是专业承包企业。本次确定的30家优势企业,是继全省重点支持的10家大企业(集团)之后,拟给予重点支持的企业。因此,各地本次推荐的企业不应与省重点支持的10家大企业(集团)重复。
二、申报要求
各地申报时,应在综合考核拟推荐企业的近3年的产值、增加值、利税及其增长情况、企业规模及从业人数、资质等级、诚信、质量安全水平、市场发展前景及潜力等指标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在本地建筑企业中名列前茅的2家企业予以推荐。如经横向比较,申报企业各项指标距优势企业所应具备的总体要求相差较大,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并将该指标调至其他市。为此,各地在推荐时,应确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正将具备优势企业条件的企业筛选出来。
三、申报时间
各地在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填写附表后,于2009年10月31日前,经主管局长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附件:1、省重点支持10大企业(集团)名单
2、原省建设厅确定30家优势企业名单
3、全省优势建筑业企业推荐表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省重点支持10大企业(集团)名单
1、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4、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河北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