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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30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结合第18个“11·9”消防宣传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11·9”消防宣传周为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11月9日是全国第18个“11·9”消防宣传活动日。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深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和配套法律法规,11月2日至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主题为“科技点亮消防,橙色祝福无锡”的消防宣传周活动。成立“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安监、公安、工商、劳动、教育、文化、工会、民政、宣传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消防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11·9”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成立“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以水、电、气、煤等重点要害部位、工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村(居)民家庭为重点,认真分析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本地区冬季火灾防控形势的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安消防部队以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消联防队和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保证队伍时刻准备、及时就位的应变能力和防火灭火、抢险救援的战斗能力。各类消防队伍要加强执勤备战,随时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多渠道、多方位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形式,注重消防宣传的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要充分利用消防教育馆、消防站、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公益广告等途径,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力量,鼓励广大市民和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突出 “科技点亮消防,橙色祝福无锡”的主题,通过实物展示、模拟设施体验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在体验感受先进消防技术的同时,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安监、民政、劳动、教育、文化、老龄委、综治办、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注重对老年人、中小学生和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街道、乡镇、居(村)委会、派出所要深入居(村)民、外来人员集中居住区,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救逃生等宣传,严防居(村)民家庭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促进冬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新闻媒体要将消防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通过小短片、流动字幕、新闻动态等形式,大力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预防火灾的方法。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防火须知、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在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车站、码头、地铁、机场等客流量大的场所传播消防理念,提醒群众注意冬季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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