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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阜政办〔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日

阜阳市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实施办法

  为扎实推进我市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加快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06号)、《安徽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09年二十八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政办〔2009〕1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2009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筹集和实物配租的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及配套政策,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2009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确保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对城市(含县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确保保障目标任务不少于5419户。其中颍上县不少于729户、阜南县不少于695户、临泉县不少于713户、太和县不少于676户、界首市不少于854户、颍州区不少于576户、颍东区不少于441户、颍泉区不少于567户、开发区不少于168户。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等四部门通知,2009年全市计划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为25196户,其中:颍上县2425户,阜南县4650户,临泉县3070户,太和县2198户,界首市2431户,颍州区4122户,颍泉区2583户,颍东区2678户,开发区103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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