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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的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东政办字〔2009〕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搞好我市第二次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资源清查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统计工作,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为制定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R&D活动人员数量、素质及其工作量情况;R&D经费支出、用途及来源情况;研发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拥有情况;各类研发机构的基本情况;R&D项目(课题)的研究类型、组织方式及社会经济目标等情况;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及使用情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情况;政府给予研发活动的税收减免情况等。
  四、清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清查工作的时间安排是:2009年9月底以前完成清查方案的设计、试点及摸底调查,确定调查对象;11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月-3月开展基层调查;9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2011年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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