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9〕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半年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9〕128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确保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各项制度顺利贯彻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继法制政府八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之后,省政府为加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方法,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落实好各项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认真做好统筹规划、总结分析、督促落实、检查考评等工作,确保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各项制度顺利推进。市政府将把各级各部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绩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实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9〕2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09〕29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操作规范的通知》(昆政办〔2009〕79号)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以下量化指标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