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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六)加快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农业模式,实现大农业内部的产业对接。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一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粮食、蔬菜、棉麻、畜禽产品、水产品、果产品以及茶叶、油料等优势农产品生态化,形成湖北农业新优势。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培育高抗品种,提高作物抗病虫害能力。落实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使用有机肥,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开发和推广农业循环实用技术,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和产业化。

  (七)用生态理念指导服务业发展。充分利用我省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以“一江两山”为重点,实现开发与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旅游景区。突出景区管理的环境责任,不断提升景区生态价值,以生态体验为核心,整合自然、人文要素,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生态旅游服务。命名一批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和生态旅游服务企业,培养一批生态旅游专业人才,提升我省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以最少的能源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干扰,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绿色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按照安全、高效、环保的要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从商贸环境、商品采购销售、生产者责任等方面入手,推行生态商贸模式。强化绿色管理,倡导健康饮食,突出环境保护,促进餐饮、娱乐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夯实环境保护基础

  (八)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系统。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彰显“千湖之省”的水资源环境优势。加快实施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流域和洪湖、梁子湖、长湖等重点湖泊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武汉城市圈碧水工程规划,加快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和江湖连通工程。全面推行流域水污染治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大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废水排放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节约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综合防治水土流失,积极推进防洪、防涝、抗旱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配生产、生活用水,保证生态用水,维护水域生态健康。加强对湿地的保护,禁止开垦占用和随意改变湿地用途,充分利用湿地、坡岸以及水生生物的自然净化功能,实现湖泊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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