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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中山路御街电瓶观光线票价的批复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中山路御街电瓶观光线票价的批复
(杭价费〔2009〕188号)


市公交集团公司: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中山路御街电瓶观光线票价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山路御街电瓶观光线(吴山广场至中山中路西湖大道口),同意每人次票价为5元,1.0米以下儿童免票(须有成人陪同),1至1.3米儿童半价,全程一票制,公交IC普通卡通用。包车价格由你公司按批准的每人次票价乘以游览车座位数以下的标准协商确定。
  本批复自电瓶观光车投入运营之日起试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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