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在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的维修保养结合起来,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和建筑物形态组织设计,因地制宜打造欧陆风格、工业技术风格、海滨度假风格、城市田园风格、文化艺术风格等不同特色、不同风貌的城市景观。主要交通干道及轨道交通沿线的建筑立面刷新方案和重点片区的建筑屋顶改造方案须由市城管局会同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和业主共同承担,其中财政投入部分按市、区3∶7分担,市财政配套经费按比例切块下拨给各区,由各区统筹安排使用,相关的审计工作也由各区负责。2010年春节前需完成的任务,涉及工程项目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业主单位自行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带头作用,2010年春节前完成对自有物业的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

  (二)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

  采取清洗、粉刷、涂抹抗张贴涂料或修复、更新、拆除等方式,对外观陈旧、涂写张贴严重以及破损、废弃的街道家具,包括环卫工具房、路灯杆、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垃圾箱、电话亭、阅报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邮筒、消火栓、公共座椅等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确保这些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委配合,各街道家具的设置单位具体落实。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主、次干道两侧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长期保持整治效果。

  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起草深圳市街道家具管理规定(草案)并送市法制办审查,2010年春节前发布实施。

  (三)交通设施粉刷翻新行动。

  1.对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进行清洗刷新。今后禁止利用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2011年7月底前完成。

  2.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道路改造计划,将特区内主、次干道中的水泥路面逐步更新为沥青路面,提高路面"黑化率"。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2010年春节前完成滨河路的改造任务,2010年8月底前完成深盐路、香梅路、新闻路的改造任务,2011年7月底前完成北环路等有关主、次干道的改造任务。

  3.全面修复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上破损的道板、道牙、护栏、花池等设施,选择合适路段,在行人红绿灯处试安装语音提示系统,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2010年8月底前完成。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