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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飞云江三桥龙湾段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29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飞云江三桥接线龙湾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279号)及温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飞云江三桥接线龙湾段工程南接飞云江三桥北延线瑞安段,北接温州市滨海大道龙湾段。温州市滨海大道、飞云江三桥已经建成,飞云江三桥北延线瑞安段即将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对充分发挥已建成飞云江三桥的作用,缓解甬台温高速公路和104国道温州以南路段的交通量拥挤状况,推动温州沿海产业带发展,完善温州市、瑞安市城市功能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温州滨海大道龙湾段四期终点,终点为飞云江三桥北延线瑞安与龙湾交界处,路线长约3.7公里,其中隧道长约280米/1座,单洞净宽14.5米,净高5米。
  结合瑞安飞云江三桥北延伸线瑞安段(路基宽为48.5米的六车道一级公路)和温州市滨海大道龙湾段(路基宽为50米的六车道公路)的技术标准,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100公里,路基宽为48.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4.1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2600万元,其余资金由温州市龙湾区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龙湾区交通局。
  四、其他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发挥道路整体功能,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做好本项目起终点的交叉方案设计。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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