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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09〕29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194号)及余杭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15省道长乐至余杭段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西部,是沟通104国道、04省道和02省道的便捷通道。目前15省道彭公至长乐段已改建为一级公路,而长乐至余杭段仍是三级公路,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量增长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杭州西部公路网络,发挥路网的整体效益,促进沿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路线起点为径山镇长乐荷塘村,与15省道彭公至长乐段终点相接,走新线经东山、花林坞、万石、大畈田后跨越苕溪,经长松园、后木桥,再利用东西大道拼宽至华坞村与02省道相交,长约19.4公里,考虑到该项目与杭长高速公路瓶窑互通的连接,同意建设东西大道老路拼宽设置连接线长约5公里。项目路线改造里程全长约24.4公里,其中大桥约1990米/4座。
  项目采用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时速80公里,长乐至仓前段长约14.6公里,路基宽24.5米;仓前至终点段长约4.8公里,路基宽32米;与杭长高速公路瓶窑互通的连接线长约5公里,路基宽3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10.1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约10700万元,其余资金由余杭区政府财政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余杭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其他
  该项目的建设将发挥公路整体效益,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进一步完善15省道与02省道、杭长高速公路瓶窑互通连接线、祥余路等相关道路的衔接方案。工程建设尽量利用老路,以节约用地。
  请建设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8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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