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东政发〔2009〕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09〕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主要任务。查清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自然人)。
人口普查的内容主要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与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级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市政府确定成立东营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