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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十)加快建成一批“名所”。鼓励公立医院承办或社会资本举办中医特色突出的纯中医诊所,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优势,为群众提供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中医药服务。争取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建成30-50处纯中医诊所,在其建设运行、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

  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十一)切实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系统整理研究历代医家医案及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对传统制药技术和老药工经验进行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并注重对中医传统医术以及相关技术秘密的保护。有计划地对民间医药传统知识和技术进行系统挖掘、整理和研究。5年内,依托市、县两级中医医院,设立3-5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系统整理老中医药专家优秀学术经验,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十二)加快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支持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和中医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搞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工作,保护和利用民间特色疗法。积极开展常见疾病中医药诊疗方案、非药物疗法及名老中医经验方、民间单方验方的研究与推广,努力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调整优化各类专项资金,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疗效评价、中医传承等研究和中药新药以及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研制的资助比例和额度。县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市级综合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1%设立科研基金,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研究队伍,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疑难疾病的中医治疗研究,提高中医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中医药行业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产品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十三)加快构建中医药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中药现代化进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机制和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培育现代中药企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中药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工艺程序化、操作规范化和产品规模化。建设一批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生产基地。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范中药饮片的生产,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大力推进传统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和现代化进程。加强企业、医院、科研机构联合攻关,促进医院中药、医院制剂深入研究和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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