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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六)加快培养一批“名医”。发挥高层次人才优势,大力推进名医战略。继续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尊重保护老中医,继承发扬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成立名老中医工作室或“国医堂”,配备相应助手,协助其整理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高度重视高层次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现代知识丰富、创新能力较强、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团队。5年内,至少评选20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30名市级名中医,3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20名高层次优秀临床人才。

  (七)加快建设一批“名科”。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加强国家、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建设。5年内,在现有专科基础上争取再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2-3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0-20个中医特色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逐步形成一批代表我市发展水平的中医重点专科和特色(优势)专科群。

  (八)加快建设一批“名院”。加强市级中医院建设,使其成为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能力强、专科优势明显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县级中医医院要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办院方向,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综合服务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发挥其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作用。各级中医医院要坚持以中医药为主的办院方向,采取有效措施,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技术进步和服务功能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5年内,争取建成1-2处国家级重点中医医院,1-2处省级重点中医医院。开展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创建工作,重点扶持建设1-2处高水平的市级重点中医医院。

  (九)加快推广一批“名药”。加快中药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推动现代中药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步伐。制定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扶持及优惠政策,突出自主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中药产、学、研结合。涉及自主创新所取得的新药,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符合申请专利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中药工业技术改造,改进传统生产工艺,提高中药纯化和提取水平。疏通流通渠道,加快建设我市现代中药产业制造基地和物流基地,打造一批中药制造“名厂”和中药经营“名店”,培育大型中药制造企业集团和中药经营企业集团,形成中药的“大品种”、“大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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