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支持各级体校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各类少体校、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抓好体育传统校、特色校的体育普及和竞赛工作,共同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
4.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网络,为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机制
积极鼓励建立社会办体育、学校办运动队、俱乐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多元化机制。要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鼓励民营学校、单项体育学校、大中专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力争创造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多元化机制。
1.充分发挥我省民营学校的优势。各级各类民营学校要积极为竞技体育培养后备人才,体育部门要主动协助他们开展教练员培训、省内外竞赛、等级和职称评定工作,帮助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专业培训质量,疏通向上一级输送优秀运动员的渠道,为我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开辟新的路径。
2.支持大中专学校成立运动队。大中专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管理和组织上的优势,尽量发展如球类等集体项目,积极参加国内外竞赛,为我省优秀运动队选才拓展路子。
3.鼓励社会办体校。积极倡导各市体育部门和有实力的企业办单项体育运动学校,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要在教学、场地、器材等方面进行扶持,在竞赛、运动员输送等方面给予帮助,协助他们共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4.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要多增加一些有利于青少年专项训练和地方特色的俱乐部,如田径、游泳、举重、羽毛球、跆拳道等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竞赛,对达到成绩要求的队员按省规定颁发证书、评定等级、向上输送,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和发现体育后备人才的应有作用。
(六)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逐步完善奖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级少体校、体育运动学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选苗、育苗、送苗的潜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增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活力。
1.完善教练员输送奖励机制。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各级少体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进行奖励。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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