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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意见的通知


  3.支持各级体校建设。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各类少体校、体育运动学校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抓好体育传统校、特色校的体育普及和竞赛工作,共同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

  4.抓好学校体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落到实处。以体育竞赛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网络,为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多元化培养机制

  积极鼓励建立社会办体育、学校办运动队、俱乐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多元化机制。要积极依托社会力量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鼓励民营学校、单项体育学校、大中专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力争创造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多元化机制。

  1.充分发挥我省民营学校的优势。各级各类民营学校要积极为竞技体育培养后备人才,体育部门要主动协助他们开展教练员培训、省内外竞赛、等级和职称评定工作,帮助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专业培训质量,疏通向上一级输送优秀运动员的渠道,为我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开辟新的路径。

  2.支持大中专学校成立运动队。大中专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管理和组织上的优势,尽量发展如球类等集体项目,积极参加国内外竞赛,为我省优秀运动队选才拓展路子。

  3.鼓励社会办体校。积极倡导各市体育部门和有实力的企业办单项体育运动学校,各级政府和体育部门要在教学、场地、器材等方面进行扶持,在竞赛、运动员输送等方面给予帮助,协助他们共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4.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要多增加一些有利于青少年专项训练和地方特色的俱乐部,如田径、游泳、举重、羽毛球、跆拳道等项目,有计划地组织竞赛,对达到成绩要求的队员按省规定颁发证书、评定等级、向上输送,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和发现体育后备人才的应有作用。

  (六)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逐步完善奖励机制

  为充分调动各级少体校、体育运动学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积极性,进一步挖掘选苗、育苗、送苗的潜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增强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活力。

  1.完善教练员输送奖励机制。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各级少体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进行奖励。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重点对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作出突出成绩的教练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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