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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
(京农发[2009]144号)


海淀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密云县、延庆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相关种畜禽企业:
  为加强种畜禽质量管理,提高种畜禽生产性能和质量,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促进畜禽良种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2009年开始实施种畜禽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每年依据计划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09年开展种猪活体质量监测和种猪常温精液产品质量检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种畜禽质量监测企业及检测内容
  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内选取17家种猪场,对原种猪场饲养的纯种猪进行测定,祖代种猪场选择2个品种纯种猪测定,每个品种采取3头公猪和2头母猪样本。种猪活体质量检测生产性能为达100kg体重的日龄、30kg~100kg平均日增重、达100kg体重的活体背膘厚、饲料利用率(料重比)、Hal基因(氟烷基因)和体型外貌,健康状况检测猪瘟、口蹄疫、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病原。
  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公猪站为被监测单位,现场采样在实验室对每头参加采精种公猪精液质量进行检测。精液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外包装标志、剂量、精子活力、每剂量中直线前进运动的精子数和精子畸形率。
  二、种畜禽质量监测时间安排
  (一)种猪活体质量监测
  采取样本时间:种猪活体质量监测采取被测定种猪场自行采取样本送样方式,各参测场采样时间于9月21日或22日,将参测猪送至顺义区种猪性能测定站的隔离场(顺义区张镇张孙路向南一公里处路东)。
  隔离预饲时间: 9月23日至10月7日预饲隔离,此期间进行健康状况检测和Hal基因检测,淘汰健康检测阳性猪。
  活体测定时间:从10月8日开始进行正式测定,到测定种猪体重达到95kg为止。
  质量评定期:参测种猪活体测定结束后2周内进行质量评定。
  (二)种猪精液质量检测时间安排
  种公猪精液质量检测从10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出具检测评定结果。
  三、种畜禽质量检测实施单位及监测经费
  (一)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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