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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贯彻落实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的细则通知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招商局

  落实时间:2009年9月

  (七)积极衔接国家支持我省发展大的政策

  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协调,用好用足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我省藏区发展以及支持我省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提出国家支持我省发展的具体意见,抓紧协调落实。

  一是争取国家对我省符合宏观政策的重大工业建设、技术改造、优势资源转化、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项目在资金支持上给予倾斜。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参加部门: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二是争取国家对我省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高载能、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以及开发天然气、铁矿、焦煤资源的准入条件、电力能源保证、铁路运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土地使用、股票上市、债券发行及产业基金等方面对我省给予区别对待。

  牵头部门:省经委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电力公司、青藏铁路公司、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三是争取国家将我省新能源工业发展列入相关发展规划,给予重点政策支持。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部门:省经委、省科技厅

  落实时间:2009年9月

  四是争取国家财政和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优惠政策,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

  参加部门:省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五是争取国家加大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循环经济试验区的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贴息额度,提高贴补率。

  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部门:省经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

  落实时间:2009年-2011年

  四、突出项目建设工作

  (一)确定重大示范建设项目

  围绕《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按年度优选30个重大示范项目,发挥重大项目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延伸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给予重点支持,加强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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