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时间:2009年9月
二、做好宣传工作
(一)广泛宣传《实施意见》
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实施意见》对推动我省特色工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反映我省工业取得的成就,展现今后发展前景,传递省委、省政府从容应对金融危机挑战、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坚定信念,增强全省人民的发展信心,努力营造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统计局
落实时间:2009年
(二)统一思想,开展培训
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研讨会、座谈会,把握《实施意见》的根本要求,理清发展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实施意见》上来,用《实施意见》指导各项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举办学习培训班,面向企业基层分析解读《实施意见》重要内容和政策内涵,明确政府部门工作着力点,指明企业发展正确方向,使企业基层的发展实践成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自觉行动。
牵头部门:省经委
参加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落实时间:2009年9月至11月
三、加强政策和制度保障工作
(一)抓紧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突出《实施意见》政策统领作用,结合国家和省上有关方针政策,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贯彻结构调整要求,明确地区产业布局,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强调生态,促进全省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牵头部门: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落实时间:2010年6月
(二)完善各项产业政策
以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指导工业项目建设工作。抓紧制定(修订)完善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法规,重点提高能耗、水耗标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设立资源综合达标条件,限定技术装备最低水平,强化食品安全加工制造标准,完善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牵头部门: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部门: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